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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内蒙古、青海、吉林、湖南发布最新招标信息(11月23日)

2018-11-23 09:30:31 源自:药械网

山西、内蒙古、青海、吉林、湖南发布最新招标信息(11月23日)

  1、【山西】关于公示山西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高值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湖北孝感阔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高怡和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柯惠医疗器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杭州星辰三比齿科器材有限公司、运城市药材有限公司、山西申浩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山西明迪康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天地和协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天士力康美徕医药有限公司、山西天士力康美徕医药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威海威高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阳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变更申请已受理,经审核,符合变更的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2日-11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351-7596335

  附件: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变更表.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2、【内蒙古】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自治区药采中心2018年11月7日发布开展《自治区第五批高值医用耗材(结构心脏病类、吻合器类、人体器官组织类、疝气修补类和外周血管介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后,发现部分产品及产品价格与陕西省网站公布数据有差异,为保证数据一致性,现就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数据增减

  未纳入我区公布数据,但属于陕西省发布的“五类”高值医用耗材数据予以增补(附件1);已纳入我区公布数据,不属于陕西省发布的“五类”高值医用耗材数据予以取消资格(附件2)。

  二、价格调整

  已纳入我区公布数据,未采集到陕西省发布的“五类”高值医用耗材限价的,将限价重新导入我区医用耗材采购系统中,需企业重新确认,未确认的视为不参加此次阳光采购工作(附件3)。

  三、其他

  我区公布的“五类”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确认工作顺延至2018年11月30日。补充数据涉及新增企业可继续领取用户名、密码,领取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顺延期止(附件4)。

  附件1:补充产品信息.xls

  附件2:取消公布产品信息.xls

  附件3:需重新确认产品信息.xls

  附件4:补充新增企业信息.xls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2号

  3、【青海】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申请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根据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药采办﹝2018﹞19号)要求,为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的需求,对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目录实行动态调整,请各医疗机构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未纳入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的一般医用耗材,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提出挂网申请。

  二、申报材料

  1. 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申报表(附件2);

  2. 一般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需逐页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三、相关要求

  1.我中心将按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定期对申报产品进行公示、公布,符合要求的将纳入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挂网采购。

  2.已纳入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的一般医用耗材,连续6个月在平台无采购记录的,由我中心筛选、公示后,调出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目录(首次以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日期为准)。

  递交地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方式:0971-6121252、5115636

  附件1: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申报表.xls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4、【吉林】关于公示2018年吉林省第二类疫苗增补采购议价谈判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疾控发〔2016〕26号)和《2018年吉林省第二类疫苗增补采购文件》的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吉林省第二类疫苗增补采购议价谈判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

  二、公示内容:议价谈判结果详见附件。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相关企业应将质疑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递交资料时,被授权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不予受理。企业间投诉的,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申诉投诉。凡公示期未提出质疑投诉的,视为无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5室。

  五、联系电话0431-81866938

  附件:议价谈判结果.xlsx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5、【湖南】2018年湖南省关于开展填报低值医用耗材(第二批)数据库相关信息的通知

【湖南】2018年湖南省关于开展填报低值医用耗材(第二批)数据库相关信息的通知【湖南】2018年湖南省关于开展填报低值医用耗材(第二批)数据库相关信息的通知

附件:湖南省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采购目录(第二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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